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程序你了解多少
對于依法不能作為商標使用或注冊,但已注冊或以非法手段取得注冊的商標,商標局以或商標委員會將宣告該商標無效。北京中投世紀現在分享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程序。
一、商標局宣布無效的程序
1、商標局作出決定,宣告注冊商標無效,并書面通知當事人。
2、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,可以在接到通知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。
3、商標評審委員會應在收到申請9個月內作出決定,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。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復審期限的,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,可以延長3個月。
4、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有異議的,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二、其他單位或個人申請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程序
其它單位或個人認為已注冊的商標不符合法定使用條件,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,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注冊,其他單位或個人申請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程序為:
1、其他單位或個人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。
2、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后,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當事人并限期答辯。
3、商標評審委員會應在收到申請9個月內作出維持或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,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。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,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,可以延長3個月。
4、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有異議的,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。受理起訴后,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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